日期
诗文库 创作日期
答诏论西事元祐元年二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九、《范忠宣公奏议》卷下、《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三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六、《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二、《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右编》卷二五
臣奉命皇恐,不知所措。
盖臣智识迂昧,计虑不长,何足以仰承圣问,上副天心!
虽然,臣蒙被大恩,未有补报,敢不竭心悉虑,强勉以对,以成陛下询于刍荛之善。
臣窃见夏国自朝廷用兵以来,近汉之民颇失生业,并塞二百馀里。
不敢耕种,其国上下之人,皆欲讲和。
又,自陛下临御之初,圣政鼎新,凡有不便于民者,悉为蠲除。
每诏令一下,民间欢呼鼓舞,以至印卖传播,谓之快活条贯,此事即时闻于夷狄。
又,边上臣寮亦多体朝廷之意,不纵侵扰。
以此夏国必谓朝廷待之异于前时,所以遣使入慰,探朝廷之意。
朝廷待其初来之使,礼意既厚,是以接续肯来,以至累次不失恭顺,而终未敢复言请地者,其意应为前来朝廷拒之太峻,却虑启口之后,更失朝廷之意,则和好愈难。
今闻夏人又将到阙,愿选择押伴臣寮,使与推诚语论,因而谈美圣政,及陛下好生恶杀、舍己从人之德,彼必有所对答,则夷狄之情,亦可测见。
若有愿和之意,则可令押伴臣寮自作意度,说与自用兵以来,甚有陷蕃官吏军民,见在西界,若夏国尽底纳与朝廷,待将虏到生口赐还夏国
如有边上未便之事,亦可因而陈请朝廷,必应量度应副。
彼若云「前来已曾请地入贡,蒙朝廷不允」,则可答云:「前来请地乞贡,是梁氏之意,宜其朝廷不允。
今梁氏已死,朝廷与国主必无所难」。
彼若无对答,则乞委延州赵卨宣布此意,其肯还生灵及来请地,则可旷然降诏许之,亦不须疑其狡狯难测。
彼将陷蕃官吏军民押在界上,即却将向来所得边地,及城寨内外所居汉人属户,先次渐令移入近里,并勾集前后虏到夏国生口,亦在界上先且立定誓表,预约期日,两相交还。
如此措置,则取舍有名,于国威无损。
其有向来所得边地,虽是建设城寨,其间实有孤僻不易应援供饷之处,留之则戎人必须在念,边事难息。
若却换得陷蕃生灵,不惟无损国体,兼和气充塞天地,陛下圣德超越古今,为中国无穷之利矣。
赵卨谕意,不肯换易,及换易之后尚生狡计,别有邀索,则朝廷自可绝之,严戒边臣,坚壁静守,任其所为。
如此,则我直彼曲,我逸彼劳。
我直彼曲,则人神共怒,灭亡可待;
我逸彼劳,则虽久不来庭,于王道无损。
所有交地之际,及宣布之时,其间合有意度节次,更委赵卨条上,不得落贼奸计。
臣仓卒略具大槩,仰答圣问,未能详尽。
如蒙召对,尚有口奏事件,得以粗陈,更在陛下择而行之,天下幸甚!
〔贴黄〕臣所知边事,只熟知环庆,及粗知鄜延,其他路分,非臣所知。
臣今所陈,乃王体当然,为万世之法,非一时之利害也。
又,其宣布意度及换易事节,先须只作押伴臣寮及帅臣意度者,窃恐戎人万一于应对之间失礼不逊,则于朝廷无损。
又,将来夏人回日,必有答诏,便可奖谕其累次遣使恭顺及喻以解仇释怨、罢兵息民之意。
夏国疆界三策元祐元年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范忠宣公奏议》卷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二、《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
臣窃见前日帘前文彦博等诸执政论疆界事宜,其时以诸臣奏对已多,臣虽有管见,不敢久烦圣听,欲于别日奏陈,而臣今病假在家,未能如心。
窃虑夏人在庭议论日逼,谨先具条列闻奏。
若以所得夏国地土换易陷蕃生口,如此,则便可罢兵息民,陛下仁惠之化得以久行,尧、舜之治可以速成,此上策也。
又,兰州定西城,闻元是西蕃境土,后来方属夏国,已有景德中誓表,更不虏掠西蕃。
彼虽坚意欲之,我亦留之有名,徐委边帅婉顺商量,虽便未可罢兵,彼应难便猖獗,此中策也。
又,若留塞门、吴堡义合,而止弃远处难守二三城寨,则朝廷与之,不足以示大恩;
彼虽得之,不足以副其欲。
如此,则兵必不解,夷夏难安。
陛下仁惠之政,何由复施?
胜负安危之机,邈未可料。
所得之地,不及秦、汉万分之一,乃妨陛下尧、舜之政,而且有后忧,此下策也。
右臣谨条此三策上进,伏望陛下深赐采择,以为天下国家无疆之福。
臣稍可勉强,更当面具奏陈。
臣未曾见夏人表章,如其过有邀求,则虽与地,不能息兵,非臣今来所料,俟臣别具陈奏。
乞且严戒边臣,过作守备,凡有所阙,尽令陈请,朝廷当一一应副,庶令责有所归,不致误事。
惟中策,安焘颇与臣合,近曾将拟下诏意示臣,内有不与中国旧寨一节,臣曾签帖,欲其除去。
安焘未曾修改,应待圣意裁度。
论消复阴沴元祐元年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
臣窃见去冬以来,寒雪过常,今已中春,阴沴未解。
商贾束手,不能营生,贫困之民,死者甚众。
圣心忧劳,修德禳变,赈恤备至,祈祷精虔,尚犹未有消复之应。
臣窃思之:君子为阳,小人为阴,或虑朝廷之上,君子少而小人多,因致阴气过盛,而阳不能胜也。
伏望深诏三省,选用正人,在外者使复归朝廷,在京者拔居要近,俾得聚会精神,讲求政要,以裨圣治。
所谓举直措枉,庶使民心悦服,自然协气应诚,灾异不作(《范忠宣公奏议》卷下。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
此句后,《长编》尚有如下一段:「臣向蒙圣恩,不次擢用,惟以臣曾任帅臣,稍知边事,以西夏未宁,俾预经辑。
今夏人虽授封册,并不遣使入谢,及贡贺坤成节,全失恭顺今秋必恐须至用兵,皆臣筹策无效,以至于此。
叨窃重禄,死难塞责,虽天地之恩曲垂容贷,而臣何敢恬然自安!
伏望圣慈除臣陕西一郡,或西夏必叛,可以就赐驱策,庶得躬修战守,仰答圣恩。
今日帘前已曾奏知,伏望圣慈特赐俞允」。
论告命不经门下辞同知枢密院元祐元年三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范忠宣公奏议》卷下、《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八
臣近以辞免恩命,伏蒙圣慈累差中使封回劄子,宣谕丁宁者。
愚贱之臣,屡烦天听,再蒙遣使,恩典过优,固当勉励疲驽,上副任使。
然臣有危恳,须合力陈。
窃闻臣今来告命,不曾经门下审读。
臣闻爵人于朝,与众共之,所以昭示至公,杜绝私门,乃有司之职守,为朝廷之典章,此万古不易之规,而圣王之通道也。
今闻台谏臣僚皆有文字论列,而未蒙追改。
陛下必以谓进用辅臣,已有成命,不当因人之言,轻有回改,以示睿断,欲全恩礼。
臣之愚虑,窃谓不然。
方今拔擢臣僚,颁宣号令,多因公卿密启,或非陛下素知,若不经历有司,必然难得审当。
今来台谏官若俱有文字,即是朝野公言。
其言当则人皆谓之忠贤,其言不当则人皆谓之谗党,各自系其名节,岂肯轻易奏论?
非同一人私窃之言,可以误惑圣听。
陛下当坦然听信,不必致疑。
彼皆陛下选用正直,使为耳目之官,岂有人不用耳目,而可以视听于天下也!
况陛下临御以来,闻善必纳,从谏如流,今乃于臣告命特令不过门下,言者必不肯已,微臣必不敢居。
久郁众情,恐失群望,不如因臣辞免,特赐允从。
则上可以资陛下纳谏之明,下可以成愚臣安分之志,而俾近臣得职,言路开通,广帝尧舍己从人之风,协成汤从谏弗咈之义,一举而数善皆得,在圣明可不务乎?
与夫微臣叨被误恩,沮格公议,利害相去远矣。
伏望陛下察臣竭诚为国,不为身谋,特赐留神采纳,天下幸甚。
〔贴黄〕臣未曾得见告身,只是传闻,迫于自陈,不暇更候审实,伏望圣慈怜察。
缴奏欧阳修朋党论元祐元年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范忠宣公奏议》卷下、《国朝诸臣奏议》卷七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五
臣闻举直措诸枉,则民服。
故陛下临御之初,举用二三正人,而天下悦服,盖有《泰》卦「拔茅连茹,汇征」之象,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则陛下得以裁成天地之化,而太平可致也。
近日颇有匪人,架造谤言,毁黩良善,始以疑似之事,玷污一二忠臣;
渐兴朋党之名,将以尽逐善类。
若陛下辨之不早,必致邪正难分,眩陛下知人之明,失陛下求治之意。
浸成《遁》卦、《否》卦之象,则是小人道长,亦恐圣功难成。
臣伏惟陛下深居九重,博采群议,惟以至公,临御天下。
故进退百辟,悉用台官谏官之言。
然台谏之所风闻,未必皆是善人之好恶,凡所弹奏,亦在深详。
臣又闻孔子曰:「众恶之,必察焉;
众好之,必察焉」。
又曰:「乡人皆好之,何如?
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
曰:未可也。
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大抵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则是君子不免为小人所恶,故虽众而必察。
若专取善人之好恶,则不善人架造之言,易为辨明。
若不追监前言,无由防其微渐。
臣切见本朝欧阳修作《五代史》,于《六臣传》后论及朋党之事,辄敢备录上进,伏望万机之暇,略赐观览,庶几仰裨四聪之万一也。
臣不胜区区激切之至。
论大臣辅政不当顾虑形迹元祐元年十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范忠宣公奏议》卷下、《皇朝文鉴》卷五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八
臣近见执政议论,以章子厚父年将九十,因明堂恩霈之后,欲请除一乡郡,使便见亲。
臣但见其可裨仁化,不虑其他,遂共以为当然。
继而闻三省奏上,陛下即赐允许。
臣以陛下天地之仁,念其垂老之亲,不录往咎,臣实喜不自胜,遂于帘前仰赞圣德,以谓自古臣子,无如今日遭逢。
继闻谏官有言,陛下遂寝前命,亦是圣心从谏之美。
前日更蒙宣谕,此事三省有失思虑,戒其今后不得如此。
臣愚恐有言者,以谓朝廷所怒之人,不当遽有开陈;
又谓执政都徇人情,必有主张之者,致烦陛下宣敕,戒谕丁宁。
微臣固宜佩服圣训,然有未尽之恳,亦当罄竭敷陈。
方陛下急于求治之时,是臣子知无不为之际,岂宜顾虑形迹,蓄缩周防
今所用大臣,多是老于患难,陛下奖之使进,尚恐立志不锐,思虑太周;
若更戒使远嫌,则恐顾避保身,自不暇。
在陛下爱惜诸臣,则为恩德之厚;
若使辅翊圣政,却恐事无所裨。
盖人臣以匪躬自信为难,媕娿固宠为易。
若今容其所易,沮其所难,则其间希意顾望之人,翻为得计,甚非朝廷之福。
伏见仁宗皇帝唯委执政,一无所疑。
凡所差除,多便从允。
而使台谏察其不当,随事论奏,小则旋行改正,大则罢免随之。
使君臣之恩意长行,朝廷之纲纪自正,是以四十馀年,不劳而治。
况陛下方稽仁皇之治,圣度如天,从谏不倦,任贤不疑,纪人之功,忘人之过,皆是自古人君所难。
若更垂拱责成,逸于委任,台谏纠其误谬,侍从罄其论思,群臣一德一心,陛下无为无事,自然不须防虑。
百职具修,坐致太平,垂休万世,天下幸甚。
〔贴黄〕凡人于富贵功名,皆愿乘时早立。
近用二三执政,年皆六十已上,或七十,正是馀年无几。
今幸遭逢陛下行尧、舜之政,擢居近辅。
可谓千载一时。
不于此时攀附神圣,早立功名,不知更待何日?
岂肯别怀顾望,阿徇他人,自取上疑,以招危辱!
在常情且无此理,况陛下以公望选择之人哉!
其间或有进人不敢太速,责人不敢太深者,不过谓事当驯致,不可黑白太明,却恐扇成朋党,害陛下和平之政矣。
万一因此,恐有间言,误陛下不细。
又蒙宣谕,譬如人家尊长所怒之人,卑幼岂可轻易宽解。
臣愚以谓不然。
盖人主之量,当如天地,无所不包。
众人所欲进退,则人主从而行之,所谓舍己从人,便无喜怒好恶之迹,不使奸人测见意旨,别生谗间,以惑聪明。
古今尽然,商鉴不远,惟陛下稽测。
唐魏徵,有毁其阿党亲戚于太宗者,使温彦博责以不避形迹,远嫌疑,谢曰:「臣闻君臣同心一体,岂有置至公、事形迹?
若上下共由兹路,邦之兴丧,未可知也」。
矍然曰:「吾悟之矣」。
以此可见自古君臣之间,不当更事形迹。
此陛下之所熟闻,臣敢引而言之。
乞中旨特诏上殿敷陈奏元祐元年二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六
臣昨日见罢,便蒙三省、枢密院召赴都堂,访问边事。
臣乍从外任远来,不暇深思熟虑,即随所问,略据胸臆陈对。
问欲降诏,则以解仇释怨、罢兵息民为对;
问欲审察敌情、措置事机,则以专委帅臣为对;
问弃地可否,则以不可徒然便与,可换易陷蕃军民生口为对。
缘臣不见先朝举兵征讨因依,及夏人后来乞和请地并答诏阻绝本末,加以臣志虑短浅,讫无果决定论,以副所问。
以臣思之,此是国家大事,安危所系,兼二三执政,所见未同。
伏计陛下深居九重,不易裁决,臣今辄有愚见,须当密具启陈,难以形于文字,伏望圣慈只作中旨特诏臣上殿,赐以閒燕,俾得敷陈一二,庶几少裨圣明。
乞自圣意裁断疑虑可悯公案奏元祐元年二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文献通考》卷一七○、《宋史》卷二○一《刑法志》三、《续通典》卷一○九
近因王震在假,权管勾刑房公事。
窃见四方奏到大辟刑名疑虑及情理可悯公案,并用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敕,只委大理寺并依法定夺,更委刑部看详,如实有疑虑、可悯,方奏取旨,馀皆依法处死。
臣体问未降此条以前,自前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一年之内,四方奏到大辟案共计一百四十六人,内只有二十五人处死,其馀并蒙贷配,所活将及九分。
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降敕后来,至今年二月终,不及百日,奏案共一百五十四人,却有五十七人处死,计所活才及六分已上。
臣固知去年十一月未降敕已前,全活数多,其间必有曲贷,然犹不失「罪疑惟轻」之仁;
自降敕之后,所活数少,其间或有滥刑,则深亏「宁失不经」之义。
臣乞今后四方奏到大辟疑虑、可悯公案,并仰刑部大理寺再行审覆,节略罪人所犯及本处原奏因依,令执政将上,乞自圣意裁断。
如所奏或有不当,并与免罪。
如此,则刑不滥施,死无冤人矣。
台官弹奏邓绾文字更不施行奏元祐元年四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五
臣昨自帘前奏陈,为言事官弹奏邓绾责降。
臣谓邓绾贬出,后来累经赦宥,牵复至此,今自邓州扬州,盖为曾孝宽所冲,且非进用,自是言者不须更有论奏,朝廷亦不须再行贬责。
况陛下临御以来,先朝旧臣虽有往咎,皆蒙天恩含贷,岂独可深罪,徒使人心反侧,不能安职,无益清净之化。
伏望圣慈特降指挥,其邓绾已经先朝责降,今来台官文字更不施行。
如此,则圣度包荒,广如天地,负往咎者咸得悛改,怀反侧者皆可自安,所系朝廷治体不细。
伏望圣慈留神采纳,天下幸甚!
再乞不责降邓绾元祐元年四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五
邓绾罢罪既行之后,中外久已无言,而臣僚忽然再有论奏,亦望陛下谨于听纳,却恐事无定止,致朝廷录人之过太深,有亏德政。
臣在先朝曾除知襄州,因邓绾奏罢,其后降知小郡。
今臣所陈,不为邓绾,实惜朝廷事体,伏望圣慈详察。
昨日已蒙圣训奖纳,尚恐执政进呈之际,有与臣所见不同。
不免再具奏闻,庶可详览。
乞行宥过诏旨奏元祐元年四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五
臣拙暗无堪,骤蒙简拔,置之枢府,预闻机政,故当竭愚尽虑,少图报效。
前日所奏,止是朝廷宜厚于录功,薄于记过,又人情各欲安静,陛下宜因而镇以厚恩。
臣不量浅薄,辄敢上裨万一,乃蒙圣慈,特赐奖纳,已为天下之幸。
仍蒙圣意,更欲降诏,千涉之人,释其往咎,咸俾自新。
此甚圣德,虽尧、舜宥过无大,成汤克宽克仁,无以过也。
臣伏读诏旨,忻欢感叹之不暇,岂复更有愚见,可助睿明?
便望只以此意,付之词臣,更使敷衍润色,以成训诰之美,垂之万世,永为帝范,愚臣不胜幸甚!
乞以地并绢换易陷蕃人口奏元祐元年七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二、《太平治迹统类》卷二○
臣前曾建议,以所得夏国地土换易陷蕃人口,犹虑狡黠之情,量遣三五十人应命,以受朝廷赐地。
臣欲乞别许夏国每还到汉人一名,赐地之外,更特支绢十匹。
则夏人贪利,必肯尽数交换,不过捐中国缣帛数万,可以换易人口数千。
则陛下好生之德,超绝古今,足以感动华夷,永为万世之法。
如臣言可采,即乞夏人归时,便可内降指挥,令押伴宣达此意。
若允臣所奏,伏乞陛下以地并绢换易人口之意,降诏告谕边人,使存殁衔恩,沦于骨髓,亦令边人感化,自然宾服。
伏望圣慈,留神采纳。
祭司马温公文元祐元年九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〇、《范忠宣公集》卷一一、《司马温公年谱》卷后
维元祐元年岁次丙寅九月戊戌朔二十九日甲申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上柱国范某,谨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故赠太师温国公之灵。
呜呼!
天祚有邦,俾之元龟。
笃生我公,为世父师。
夷、齐之清,渊、骞之德。
子产之惠,叔向之直。
人有其一,足以成名。
公兼众德,乾乾不宁。
九流百家,金匮石室。
钩索沈隐,裁其失得。
根柢治乱,经纶皇极。
作为文章,有书秩秩。
宝圭大裘,望之肃然。
阳夏冰,赴者争先。
仁、英两朝,煌煌厥声。
国有正人,折奸于萌。
荏苒者木,求直于绳。
我公尽规,君心则宁。
赫赫神考,体貌有德。
公献其可,严严翼翼。
言有未用,不敢爱爵。
深衣幅巾,归休于洛。
公则休矣,四方颙颙。
君子野人,洎于他邦。
闻风怀归,于父于兄。
天施不齐,或怨寒暑。
公独何施,四海一誉。
元丰之末,国有大事。
穆穆文母,佑我圣嗣。
爰立作相,媚于神人。
我公在廷,其重千钧。
士贺于朝,民歌于廛。
农庆于野,兵休于边。
燠尔慄寒,养其饥孱。
无痏于肌,无莠于田。
培其本根,枝叶则茂。
岂曰我作,宪章惟旧。
于赫圣考,左右上帝。
休公于家,实遗圣子
《卷耳》思贤,夙夜周京
不惑不疑,成此太平。
公之去来,人之戚嬉。
非人戚嬉,帝之从违。
岂人事耶?
天实为之。
不才,辱公知深。
人之相知,贵相知心。
唯公我知,洞达表里。
采其所长,谓或可使。
申固义好,丘山不移。
匪我则然,公实取之。
泚泚清洛,独乐之园。
嘉药春敷,修竹夏寒。
清酌翛然,我招我从。
琅琅嘉言,有铭在躬。
朝听过实,备位枢机。
入与国论,获亲风规。
六七年间,为益不赀。
私祈白首,从公以归。
忧劳伤生,公既遘疾。
庶几有瘳,卒相王室。
国祠既誓,公以丧闻。
我心之悲,不获走门。
入哭于室,公既大敛。
终天永违,不一见面。
人生有死,如旦夜耳。
曾子将没,知免而喜。
公身既修,公志既毕。
既寿令终,无一或失。
有如公者,古今万一。
我每念此,纾心之悲。
犹有鬼神,实闻我辞。
呜呼哀哉!
朝议大夫阎君墓志铭元祐元年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八、《范忠宣公集》卷一四、《永乐大典》卷二九九九
君讳充国字厚民姓阎氏
其先幽州人,唐末徙洛阳
五代祖式,横海军节度判官
有二子,曰至者事晋为枢密直学士
曰利正者商州商洛,是为君之高祖
商洛生规,为皇朝忠武军节度推官,卒家于许,遂为许人,是为君之曾祖。
官生惟吉,终尚书屯田员外郎,是为君之祖。
屯田生照,赠光禄大夫,是为君之父。
庆历二年进士第,调郑州荥阳
丁父忧,服除,再调河南登封,能使为盗畏罪反善,用荐移唐州湖阳
唐故地广而耕者不足,故户多莱田。
州守募民增赋以自占,主不得有。
于是豪右因缘夺民良田,诸邑大扰。
君独以法拒之,邑人赖焉。
忠武军节度推官、知商州商洛县,迁著作佐郎、知澶州卫南县
巡检张继明暴虐,所部卒持兵欢噪,将杀继明以为乱。
君闻之,命驾欲往,从者曰:「彼乱已成矣,愿无往」。
君曰:「卒乱,将害吾民」。
即驰慰谕,卒悔,皆泣拜。
乃执首恶械于州,馀请释而不问。
仁宗选良吏领诸路,俾宽恤民力,君得京东
转运使方急财利,租赋之入变折增数倍。
君谕以朝廷意,令民输纳悉如旧。
转运使圭田以虚名,岁入缣帛无虑二千计。
君按实,十损八九。
又罢诸州差乡户为衙前以主公用六库者,乡户始免破产之弊。
秘书丞、知凤翔府岐山县,改霸州大成县
东南当大河,支水岁决注民田,湠漫为陂。
君率民筑张光堤,堤将成,水大至,役者惊溃。
君独留堤上,曰:「民第去,令独死于水」。
役者回顾,相率复来,竭力争赴,而堤遂成。
向之堤地,复为良田。
自是大河屡决,不及雄、霸,堤之力也,故民至今目为阎公堤。
被选知永静军将陵县大城民号泣遮留,不得去,君微服夜遁。
安抚使以其事闻,诏即还君旧治。
大城民扶携老幼迎上,而将陵民遮留君,如去大城时,二邑之民至持白梃,争相攀挽。
吏以朝命谕之,累日方散去。
朝廷闻之,特召为三司盐铁判官
治平泛恩,迁太常博士,转尚书屯田员外郎
神宗登极,迁都官员外郎,求便亲,出知德州
时地震后,濒河州县大兴堤徭。
河流至德,势尤高悍,视城中如深壑,居人惴惴。
君曰:「岁饥,薪粮不属,民其鱼乎」!
即出常平募役者。
又请给僧、道度牒,募人输薪,而薪不时至。
君乞易纳见缗以市薪,不待报而行,人以为便。
大筑遂成,又筑小堤,以卫滨水之田。
自德至沧州,护田数万顷。
方其易薪为缗也,僚佐畏恐,请待报,君曰:「第无连书,罪不相及」。
至论赏河防功,君悉上僚佐,而己不及。
职方员外郎、知耀州,迁屯田郎中
耀民喜为盗,群聚椎剽,颇有良善为所胁从者。
君察其情,区别上闻,全活甚众。
由是狱讼清简,民德君,多绘君像而祠之。
江州,转都官郎中
丁母忧,服阕,官制行,改朝散大夫、知博州,迁朝请大夫
河朔联民为兵,独君推行有法,考课最,留再任。
今上即位,迁朝议大夫
元丰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无疾卒于博州之官舍,享年六十有七。
君内外尽诚,不为矜(缺四字。)善甚于嗜欲而喜自晦敛,不欲人知,事难(缺四字)
物于势利则薄己而厚人。
乐易善容,犯而不校。
(缺)州,有从事以书谮君于监司者,监司察君无他,以从事书示君,君置不问,未尝见于辞色。
及罢(缺)州。
始以书示其人,而且戒之曰:「尔后慎勿为此」。
从事惭服。
天资善吏事,所至不严而治,有古循吏之风。
历守四州,适会朝廷更法令,部使者旁午,郡县吏务为刻急以免咎。
而君所莅,必使事济,而民不扰。
嗜书多闻,平日慊然似不能言者。
间有所发,矫矫直前,未尝以身为恤也。
仁祖春秋高,圣嗣未立。
嘉祐中,君方升朝籍,上书乞择宗室,早正东宫,以系人望。
治平末,异星出西方,郎官孙琪以言事贬,君即抗疏,言「罪言者非所以答天谴」。
孝友纯至,事母夫人甚谨,年踰华颠,膝下承颜顺意,为婴儿慕。
后居母夫人丧,守墓哭泣三年而后归。
初,为盐铁判官恩得任子,奏乞先其弟,朝廷以法不许;
复愿纳一官,亦报罢。
后再推任子恩,竟先官其弟。
轻财好施,所得俸禄,均及亲族故旧,随尽无馀。
嫁族女之孤者数人。
卒之日,家无留资,殓以浣衣。
元祐元年某月某日,葬于许州某县某乡某原先茔之次。
母夫人李氏,工部尚书昌运之孙女,世父昌龄,实太宗知政事
以君封仙源县太君
三娶皆名族:黄氏,仙源县直史馆宗旦之女;
王氏,五台县,我先公文正公之甥;
李氏,仁寿县,从舅司农少卿禹卿之女。
子男九人:越、泳、澈、淳、演、沆、沃、汶、湙。
泳,越州观察判官
澈,举进士
淳,登进士科秦州清水主簿,监岷州茶场
湙,郊社斋郎
馀先君而卒。
女二人:长适峡州军事判官杜会,次早亡。
孙男八人。
孙女九人,长适熙州狄道主簿钱愬,馀并幼。
初,光禄与先文正公、郑文肃公、孔宁极先生实为友婿,郑公显贵一时,宁极以高节闻天下,而光禄亦以经行著名乡里,世称李氏多贤婿云
君与某为从母兄,自少相与游,长相友善。
今老矣,而君则亡。
将葬,嗣子以铭文见属,义不可辞。
铭曰:
亡欲行义,失常近名。
唯君所存,发必至诚。
由孝易忠,显于王廷。
敬爱兄弟,推及友生。
慈爱下民,如保雏婴。
事功崇成,谦牧不矜。
孰偕君心,而不公卿。
施止一州,素位而行。
嵩高之麓,潩水明清。
卜君幽宅,万世斯宁
辞免殿中侍御史劄子1086年闰2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五、《净德集》卷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今月二十一日尚书省劄子,奉圣旨除殿中侍御史者。
闻命震悸,不知所为。
窃以副端之与丞、杂,虽轻重不伦,而任责略等,非材识兼茂、望临一时,何以称选?
矧时多艰,厥任尤重。
如臣朴陋之学,岂能有行?
衰迟之踪,无所可用。
赐还旧列,曾未踰时,无补秋毫,方图丐罢,遽蒙擢序,大惧无以仰副睿明耳目之寄。
欲望圣慈追寝新命。
上殿劄子元祐元年十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五、《净德集》卷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一、《宋史》卷一八七《食货志》上六、嘉庆《四川通志》卷六六
臣昨准朝旨往成都路计度转运司,谕以更改差役大意,同共定议。
见得本路人户贫富等第高下不均,盖诸县大半以税钱多少立为户等,有自一贯至于十贯以上,或自五贯至五十贯以上,并为第一等。
若各差一役,皆三二年一替,则富者常幸,贫者常不幸。
又缘中等人户绝少,除官户、单丁、女户、寺观外,一县之役,有差一两番不足处。
况役人数目已依熙宁后来裁定,难更减省,今来若不频差上户,则无以宽中下之家。
须相度立法,其户多处以十二年,户少处以九年为率,分作三次,总计合役之数,均匀定差。
谓如有一贯税钱,于九年或十二年中合差役一次,则二贯以上者两次,逐次各一人;
三贯以上者差三次,逐次各一人;
其税钱转多,则又增所差之役。
然于九年或十二年之内三次差役,共不过五六人(谓逐次各差役两人,即非并差五六人也。),仍令私自雇人祗应。
其一贯以下,等第渐低,只差县役一年。
又其次者,差户长或渡子半年。
所有第四等往往更不应役,第五等则并不差充。
大约如此,风俗以为稍平。
外馀衙前,皆悉招募,以坊场钱酬支重难,及出卖坊场,只据现今第四界直,令管押纲运了当人指占承买,更不实封投状,并在本路役帐画一开说,差官斋赴阙讫。
伏乞降臣此奏,付详定役法所照会,候本路文字到日,相度可否施行。
〔贴黄〕臣又闻近降朝旨,出等户更不差役,只令减半出免役钱,则诸县合役之户转少,须至差上等人户兼一两役,所贵少宽中下之家。
又上殿劄子1086年11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五、《净德集》卷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奉使远方,察知民间疾苦及官政未安凡一十事,已尝呈奏。
其一乞减泸州戍兵,不示贼以形,且省馈运之劳。
其二乞不筑雅州城,以节横费,免于远方生事。
其三乞立科折条约,使转运司与州县同任其责,以戒重歛。
其四乞添和买布价,以宽民力。
其五乞减成都机院小料绫绮,罢监官,免勾百姓助工。
其六乞复成都府犀浦绵州西昌、陵井监贵平等县,使民户力役均平。
其七乞兴州济众监铸减轻钱,庶使疲民不为炉冶所困。
其八乞详审改蔡濛所减铁价并所夺人铁炉。
其九乞开卓筒盐井,以济困穷,赖其课入,可助本路之用。
其十乞罢兴州青阳镇铜锡场监官,以减冗滥。
凡此十者,或陈一道之利害,或指一郡之休戚;
或议一邑,或言一官,以朝廷视之,乃细琐毫末,不足上裨国论;
以远方望之,则皆切近人情,最为急务。
仰惟圣治,愿赐采纳。
请罢国子司业黄隐职任状元祐元年十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三、《净德集》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皇朝文鉴》卷六一、《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七、《王文公年谱》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以士之大患,在于随时俯仰而好恶不公,近则隳丧廉耻,远则败坏风俗,此礼义之罪人,治世之所不容也。
大学者,教化之渊源,所以风劝四方而示之表则,一有不令,何以诲人?
臣伏见国子司业黄隐素寡问学,薄于操行,久任言责,殊无献告,惟附会当时执政,茍安其位。
及迁庠序,则又无以训导诸生,措注语言,皆逐势利。
且经义之说,盖无古今新旧,惟贵其当。
先儒之传注,既未全是,王氏之解,亦未必尽非,善学者审择而已,何必是古非今、贱彼贵我,务求合于世哉!
安石之用事,其书立于学官,布于天下,则肤浅之士,莫不推尊信向,以为介于孔、孟。
及其去位而死,则遂从之而诋毁,以为无足可考。
盖未尝闻道,而烛理不明故也。
亦能诵记安石《新义》,推尊而信向之久矣。
一旦闻朝廷欲议科举,以救学者浮薄不根之弊,则讽谕其太学诸生,凡程试文字,不可复从王氏新说,或引用者,类多黜降。
何取舍之不一哉?
诸生有闻安石之死而欲设斋致奠,以伸师资之报者,辄形忿怒,将绳以率敛之法,此尤可鄙也。
夫所谓师弟子者,于礼有心丧,古人或为其师解官行服与负土成坟者,前史书以为美,后世仰以为高,此固不论其学之是非而特贵其风谊尔。
彭越以大恶夷三族,诏捕收视者,栾布勇士,敢祠而哭之,汉祖犹恕而不杀,班固亦以为能知所处,盖气节之可尚也。
安石之罪虽暴于天下,推其师弟子之分,则亦不可辄废。
诸生之设斋致奠,又非彭越、栾之比,何必忿怒而遽欲绳之以法乎!
抑可见其不知义也。
向者有司欲复声律,朝廷方下其事,集群臣而议之,乃不详本末,奉为定令,揭榜学舍,谓朝廷已复诗赋,使学者知委,传播四方,人皆疑惑。
此又见其躁妄趋时之甚也。
夫道德所出之地,长育多士,而庶几成材,乃以欺人为之贰,则何以养廉耻、厚风俗哉?
伏请早行罢黜,以示劝戒,无使邪憸之士,久累教化之职。
〔贴黄〕大率好自任,凡考校生员文字,多不与祭酒、博士共议,意欲徇私。
向者违条差补经谕不当,郑穆自举觉申礼部。
近日定王适程试,高下异论,辄有申请,上烦朝廷与夺,益见其取与不协公论,不能称职也。
御史三年,无所建明,为司业经年,职事乖失如此,已试不效,徒累名器。
伏乞量其所能,与一外官,盖教化之地,非所宜处。
安焘诰命不送给事中书读非便奏元祐元年三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一六
臣伏见安焘之命不送给事中书读,大于法非便。
臣与刘挚等已尝论奏,拳拳之诚,谅烦圣览。
臣今为陛下反复思虑,此事实系国体,有不可者四,须至再具奏陈,冒浼天听。
给事中之职,主读制敕,许駮正奏覆,陛下不使之读,是废其职也。
朝廷设官任人,而自废其职,无以训四方、示万世。
门下省录黄于给事中,字不书臣某之名,而书曰奉圣旨,不送给事中书读;
尚书省遂受而付于吏部,出告亦如此书。
臣不知合何法式、成何制命?
此一不可也。
小人之情,巧伪险诈,善窥朝廷之衅隙,欲逞其志。
虽防闲禁约,谨严周密,而犹有挠乱法度以侥幸者,陛下倘谓此事已行,难于更改,不恤人言而遂行之,他日或有权臣女谒干请希求非分之事,攀援此例,乞不付门下省施行,臣恐陛下无以却其说。
盖已开之于前,则难塞之于后,此二不可也。
夫三省大臣,皆与国家维持纲纪而同其休戚者,今朝廷出令未合于法度,而门下侍郎不駮正,尚书仆丞亦不论奏,惟默默奉行,以付有司,若万一更有大事,处置之间,或不中于机会,则谁为陛下救其失误?
此三不可也。
自陛下临政以来,开广言路,台谏所奏,尽蒙听纳,万分有一可裨治道。
今以安焘之故独不允从。
深恐言事之臣上畏天威,自今以去,不敢极论得失,陛下聪明亦或因而壅蔽,此四不可也。
夫举一事而有四不可,在陛下处之甚难,以臣思之甚易,何则?
改过不吝,明王之盛德;
耻过作非,古人之深戒。
故曰:「人谁无过?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又曰:「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
过也,人皆见之;
更也,人皆仰之」。
且万机之繁,亲总独断,不容无失,能知其失而正之,则为得矣,其于圣政,殊不为累。
今台谏论列未已,士大夫之议纷纷,二人者必不敢受命。
陛下若令閤门缴纳安焘、范纯仁告身,续降指挥,述其辞免之意,除二人皆为同知院事,由门下省施行,则台谏更不条奏,士大夫之议帖然,二人者不敢不拜,上全国体,下允公论,此所谓甚易而不难处也。
况反汗之嫌小,而废法之失大,愿陛下权其轻重而行,臣不胜恳激待罪之至。
范子奇李南公兴役开河情涉侮玩奏元祐元年四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四
向者知澶州王令图辄有论奏,欲于迎阳埽开浚旧河,使水东注;
及乞于孙村地分金堤置约,使河流径归故道。
河北转运司并不计审利害,继有论奏,欲朝廷先委王令图相度,自迎阳埽以下许令一面经画,才候正月放水入旧河;
仍于大吴北岸修进锯牙,约束水势归复故道。
朝廷差李常、冯宗道相视,未至本处,而转运司范子奇、李南公自知欺诞,不敢掩慝,乃于正月十八日论奏,又移谍李常,称迎阳、孙村两处回河委是不便。
及常等相度,俱称不可,已罢其役。
按河流回覆,自古及今,最为中国之大事,今令图所言,遽欲兴役,开旧塞新;
及朝廷遣使按视,具见其实,则方露底里,以为难成。
同异两端,情涉侮玩。
愿付有司劾治子奇、南公之罪,以戒欺慢。